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成交公告
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成交公告
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委托,就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维修项目(JG2020-18-3303)进行采购。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,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。
一、成交结果
成交供应商名称: 安徽汇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成交供应商地址: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国轩凯旋大厦2316室
磋商小组成员名单: 孙加加(组长)、刘培培、吴旻
成交金额: 149135.58元
采购人: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
地址: 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
联系人: 吴旻 联系电话:
采购代理机构: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
项目负责人: 秦帅 联系方式:
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。联系电话: 。
二、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(二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及分包号(如有);
(三)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;
(四)被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;
(五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六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三、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(三)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(投标文件)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(四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五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。
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。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虚假、恶意质疑,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,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,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并依法予以处罚: (一)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;(二)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。
四、其他
成交公告发布网址: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(www.youzhicai.com)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(www.ahtba.org.cn)
特此公告。
2020年10月26日